有愛才有家

有愛才有家 2016/12
提前5:8 人若不看顧親屬,就是背了真道,比不信的人還不好,不看顧自己家裡的人,更是如此。

台灣最近因立法院在公民都不明究裡之下一讀通過民法972條的「婚約應由男女當事人自行訂定」修改成「…由雙方…」,引起大眾擔心家庭制度因根本定義的改動而將瓦解,造成不可逆轉、無法補救的災難,所以群起抗議。這已逐漸演變成為宗教信仰、黨派、世代的衝突。學生們很關心此議題,還特別找我討論,希望了解我的看法。

這幾年有研究指出現代人是屬於「後真相」(Post-truth)的世代,不相信傳統、權威,只相信自己所看到、經歷、感受的。以前的世代,資訊取得不易,所以有言說,知識就是權力、財富。但現代人因網路發達,資訊的取得變成成本很低而且很透明、公開。所以過往得勢的政權無法再靠著箝制言論自由支撐既得利益,因而各國傳統政權近幾年幾乎一一被推翻更新。不過因網路大數據,客製化的卓越技術,在言論自由的同時反而強化了人們的偏見。網路公司會偵測使用者的偏好,然後餵給配合個人口味的資訊。快速的資訊傳遞,有時反而造成偏頗、不實的操弄。另外是,常常一件事傳播到最後,變成所討論的不是事件的事實本身,反而是當中個人的評論與看法。

至於我們受基礎研究訓練的人,很重視問題一定要回到本質來討論才會有解;否則僅在表面打轉,一定無解。現在各界討論的關鍵點似乎在於什麼才是一個家組成的要素。從有人類歷史以來各國、各族傳統上都是以血緣關係來定義「家」。但這次的爭論是有人認為應以「愛」為定義,所以不一定要一男一女才能「結婚成家」。我事實上很同意家庭一定要有愛,否則只是盲目、隨意的婚姻,可能是痛苦、災難的開始。有感於此,我與師母才會成立佳美協會專注於人際關係以及家庭關係的教導。不過回到問題重點是,即使婚姻改成不限一男一女,而只要是雙方即可,這樣也無法保證會有「愛」。事實上「愛」是很抽象、包含多層面,是每個人 (或是全體人類) 需一輩子不斷體會、學習、成長的功課,而絕非口頭說說,或誓言可以保證的。基督教信仰甚至認為人是無法靠自己的力量去愛別人,只有體會上帝無條件的愛,個人生命願意改變才會逐漸知道如何愛人。所以我的看法是,隨便改變成任何性別的兩人就可以結婚的法律根本無法達成家庭要有愛的真正訴求。

此外,傳統的家庭有傳宗接代的功能與責任,而生育在生理上一定需要卵子與精子的結合而且在媽媽的子宮內孕育而成,所以傳宗接代一定需藉著男女結合,反之同性婚姻絕無法自然生育,因而傳統觀念強調性關係只限於夫妻。雖然現代因「科技進步」可以製造試管嬰兒,甚至clone (刻隆),但畢竟這些皆非藉由自然結合產生的。收養當然也是一種方法,不過是不得以的救濟方法。我認為若可以,一定要由親生父母能用完全的愛來照顧養育孩子才會較健康。不是光將嬰兒生下來,家庭很重要的責任是養育教導下一代成為健康快樂能獨當一面的世代。

談到生育,一定需討論性關係的問題。這有幾個層面。第一,性關係是否一定與生殖有關。以我有限的知識了解一般動物的性關係只限於發春期,但人類的性關係不限於特定季節,總之生育一定要透過性關係才會發生。不過現代避孕方法很多,逐漸變成性關係與生育沒有絕對關係。所以這就引發第二個問題,性關係若可以與生育無關,那麼是否可以獨立於婚姻之外。其實嚴格說,與異性的性關係絕不可能與生育完全無關,除了少數天生無法生育者,一般人只是借用避孕藥物或甚至墮胎,也就是用人為的方式強迫斷絕與生育的關係而已。所以這問題變成比較是心理層面的問題:「性關係」是否需要有「真愛」為基礎,有固定的對象,始終如一?我的觀察是,不管自己如何,絕大多數的人都期待對方忠心。當配偶劈腿(背叛、不忠心)時,當事者情緒常受極深的傷害,父母離異對子女通常有深遠的破壞力。所以若要家庭有平安、喜樂,忠心的婚姻是不可少的要素。

再來是,同性可不可以有性關係?我個人是傾向用工程師的角度看這個問題。通常我們若需要設計不同型式的工具,應該各有個別的目的與功能,否則一種設計就好。例如鐵鎚與釘子各有不同功能,無法把釘子當鐵鎚用,反之亦不可,所以就有兩種不同的工具。人很明顯地有男女兩性的差別,例如男子沒有子宮無法懷胎,性器官亦完全不同。所以從生理結構上看,性關係應無庸置疑的是屬於男女雙方。但事實上若要達到性關係類似的興奮反應,技術上似乎真的不需異性,或甚至不需人涉入。但這變成是討論性慾的問題而非性關係了。

討論性慾就需討論這是否為「天賦人權」的問題。人權的基本定義是「人與生俱來的基本權利和自由」,而政府有義務保障基本人權。無可置疑的,性是上帝創造每一個人的一部分,聖經甚至有一整本「雅歌」書描述男女的愛情。但人類各族的歷史中也一直對性有嚴格規範,原因不外乎性對於家庭關係甚至人與人的關係都有深遠的影響。現代社會對於性騷擾、性侵犯也非常嚴格禁止,主要是不能侵犯到別人。所以真正的自由是建立在不傷害別人及自己的原則下的發展。這就像每個人都想要能開車自由地到各處去,但開車需要有執照,遵循交通規則,才不會發生車禍造成人己受傷。同樣的,「性」也需要有正確的學習,及適當規範的遵守,才不會發生一堆「車禍」。至於小孩子的性觀念應何時教、如何教導?我個人其實很有興趣花時間研究此議題,因我認為家庭與婚姻是整個社會安定、幸福、快樂最重要的基礎。不過,我會比較主張更重視如何建立健康良好的人際關係的學習,更勝於性教育的技術性教導。

至於性平的問題,我覺得重點是在學校、職場、薪水、升等…不要有性別歧視,特別不要有過去重男輕女的偏見。但我感覺現在整個同志運動訴求「人人可以自由的選擇性別」是太過偏激了。特別看到一個朋友的女兒為了成為「男人」竟然將乳房、子宮割掉,打男性賀爾蒙,整個人變成很錯亂的一個人,我內心非常沉痛。有個寓言故事說,某個國王生了一個天生跛腿的兒子,竟下令全國所有的人包括新生兒都要將腿打跛,以示公平。從此這個國家的人,若沒有跛腿反而是異類會被恥笑。如此以人為的方式造成的平等,反而是大災難。

我的認知是,一個能完全接納真正的自己才是真實健康有信心的人。真正的平等是每一個人都能夠很健康、有信心的面對自己及別人,而不是強迫自己改變和別人一樣。身為女人不可恥,身為台灣人也不可恥,身為矮子也不可恥,身有障礙者也不可恥。我相信若上帝如此造我,祂必負全責。我應昂然挺胸,活出光彩、榮耀的一生。當然,一個健康的社會必能顧念身障者的需要,打造友善的環境。

我相信我對同性戀者沒有偏見,因我周遭許多同性戀者會找我談心理的問題,不會怕和我談,雖然每次談完我自己都覺得很沉重。到目前為止,以我有限的經驗,還沒碰過真正天生同性戀者。幾乎所有的都是源於不快樂、缺乏愛的原生家庭。所以關鍵是家庭缺乏愛,人與人之間缺乏愛。耶穌要人彼此相愛,顯然是看到人類最深的問題。

現代人享受很多新科技的便利,但也承受許多痛苦的副作用。例如農藥的濫用造成環境汙染,導致癌症患者人數不斷升高。排放的二氧化碳造成全球暖化,氣候極端變遷…。我們逐漸發現,人類長久歷史驗證過的生活方式雖然保守,但卻是安全有道理的。隨便的改變是一時之間,但痛苦的後果可能是許多的世代需要承受的。但願我們每個人都能良知與智慧,為自己和將來的世代著想。

親愛的朋友,願上帝保守、恩待您,願您有健康的生命,喜樂的心靈!